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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创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发展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南京创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需经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聘用7个阶段。

1、报名资格初审

1.招聘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可通过中智江苏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iicjs.com)查询。

2.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接收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具体报名结束时间将根据招聘工作实际需要以补充公告为准。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需将岗位报名所需材料投寄至指定报名邮箱:cwl@ciicjs.com均为英文小写字母),详见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主题岗位序号+姓名+联系方式的格式;材料文件按下列顺序(1-附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登记表》(附件2WORD版;影印件材料:2-身份证,3-学历证书,4-学信网证明材料/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其他材料: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

3.报名咨询电话

025-52327600-8207

4.延期、核减(取消)、调剂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由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相应核减(取消)或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如延长报名时间,报名结束时间将具体以补充公告为准;如报考岗位被取消,已成功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改报至另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如遇岗位空缺或决定增加录取名额,可由工作领导小组征求其他岗位报名人员意见进行调剂岗位。

2、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参加笔试笔试为百分制综合成绩40%。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阅卷笔试内容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另根据疫情形势,笔试有可能采取线上系统进行操作,具体方法请各位考生关注手机短信提醒,务必保持开机状态,无法联系者视为默认放弃。

3、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照(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面试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第三方机构通知应聘人员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的,按实际复审通过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多对一面谈方式。面试占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无录用资格。面试成绩不现场出具,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将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综合后,将综合成绩通过短信形式通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中智江苏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iicjs.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

7、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由南京创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使用;正式聘用后薪酬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本次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自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如因本次新聘人员离职,需替补人员的,按本次总成绩在原招聘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025-85801010

附件1-《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南京创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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