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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公积金计税问题?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限额标准 超过核定缴存基数或规定比例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差旅费计税问题?
出差人员的差旅补助为:每人每天50元。超出部份应合并工资、薪金中计算个人所得税。
·降温费计算问题?
企业是每年5月-10月发放的降温费,发放的金额应合并工资、薪金中计算个人所得税。
·商业保险费计税问题?
企业为职工个人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储蓄性养老保险、团体商业意外保险等各类型商业性保险费是不予免税项目,应合并工资、薪金中计算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计税问题?
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可先将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据此全额计算纳税。 如在一个月内同时发放年终奖金、年终加薪等各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合计作为一次收入,按上述方法计算纳税。 如在不同月份分别发放年终奖金、年终加薪等各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每一个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有其中一种使用上述方法计算纳税,且该方法只能使用一次。 如果在发放年终奖金的当月,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方法计算纳税。
·税局何时会提供上年度的完税证?
税局每年3-5月期间会寄出上年度的完税证。
·完税证遗失,是否可以补开?
若丢失的完税证为税局寄来的完税证,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所属税局进行补开具; 若丢失的完税证为以上补开具的完税证,则无法再进行补开具。
·外籍人士是否有补贴可以免税?
根据国税发[1997]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规定,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搬迁收入,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取得的探亲费以及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效的凭证。
·年所得超过12万元,不进行12万申报有何影响?
根据《关于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事宜的情况通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纳税人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追缴其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华侨身份应如何界定?
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09〕5号)的规定,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具体界定如下: (1)“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3)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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